提醒

  与其事后懊悔

  不如租前备案

  租客伤害房东的新闻,近年来屡有发生,警方提醒,在将房子出租时,房东应进行备案以防万一。

  实际上,从2013年8月起,长沙市实行出租屋统一挂牌管理,一户一号,凡未挂牌纳入管理的出租屋,将被视为违规出租屋,被辖区派出所清查发现将受到处罚。

  此举能最大程度为出租屋主规避风险。如果屋主进行了备案登记,相关部门能对租房者进行监管,如果没有进行备案登记,一旦出现问题,屋主将面临相应处罚。

  房屋备案后,房东只需通过公安方面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便可查询可疑人员是否有前科,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或者终止与其租赁行为。

  具体办理方式:房屋租赁以后,房东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到房产所在地的区或者县的房管部门或住建部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现在大部分社区都可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承租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居住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