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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男明知女网友未满14岁 三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捕

A-A+2014年8月22日19:41红网评论

  红网醴陵8月2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明知自己所结识的女友未满14岁,三天时间内先后三次带其开房并发生性关系。8月21日,马强因涉嫌强奸罪被湖南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23岁的马强,醴陵市人。通过网络认识了尚在醴陵市某中学读初中的吴某(现年13岁),2014年7月22日晚,马强约好与吴某一起玩,吃完晚饭后在醴陵市某招待所开了一间房。19时许,马强趁吴某在厕所内洗澡时破门强行与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另查明,马强分别于23日24时许、25日1时许,与吴某在醴陵市城区城东市场的宾馆及金都宾馆内发生了性关系。7月28日,马强得知吴某的家人四处寻找吴某,因害怕事情败露遂于当日主动向醴陵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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