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
是否相识供述相矛盾重要人证物证也没找到
7月14日上午,根据对一审判决,娄底市中级法院认定欧阳佳参与抢劫的证据分析,作案人数、欧阳佳到案过程均存在疑点。
是否认识欧阳佳?何时认识的?对此,共犯欧阳辉的供述不仅前后矛盾,同时也与其他作案人的供述存在矛盾。
此外,驾车接送抢劫作案人的出租车、司机、凶器及抢劫所得物品,这些重要的人证物证也均未找到。
因此,欧阳佳参与抢劫的证据存在重大疑点,不能合理排除,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7月14日上午9点40分,二审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终审判决:欧阳佳无罪,当庭释放。
欧阳佳的辩护律师袭祥栋认为,事发当天,欧阳佳在大姨家练唢呐,从未到过百里之外的案发现场(娄底市娄星区方石村)。一审判决有罪的依据全都是言辞证据,没有一份客观证据,严重缺乏直接证实欧阳佳实施抢劫犯罪的证据。同案嫌犯之间供述矛盾重重,多名同案犯笔录一个模板,近乎拷贝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