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静)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违规公务用车的处置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市共清查出200多台违规购置及超编车辆。昨日,市纪委联合市财政局召开会议就违规车辆处置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督办。
7月4日前未交车将被追究责任
据悉,根据省市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长沙市自3月份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假借他人名义购车、违规借车和换车、领导干部工作调动车随人走、退休后长期占用公车、滥用军警号牌、领导干部使用豪华车辆和进口越野车等六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前期自清自查和逐家甄别,市本级共清查出200多台违规购置及超编车辆。
目前,部分单位正按通知要求将违规购置及超编车辆相关手续上交市公车办,但仍有部分单位尚未上交违规车辆相关手续。会议强调,各单位必须于6月27日前到交通管理部门将应处置车辆的违章记录消除;于7月4日前将应处置车辆的所有证件(行驶证正副本、登记证书、购置税证或购置税发票、保险、路桥年票等)及《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交到市公车办,并于7月4日前将违规车辆交到指定的停车场所。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4日还未消违完毕、不交齐证件、不交车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追究单位分管领导纪律责任。此外,本批违规车辆收缴工作完成后,还将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发现瞒报等现象从严从重处理。
未纳入编制管理车辆一律收缴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违规公务用车处置的具体要求。
所有超标越野车和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越野车一律收缴,作公开拍卖处理;领导干部工作调动车随人走和借用的越野车,未超标且已纳入原单位编制管理的,一律退回原产权单位,并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收回证明,交市公车办备查。
对于其他违规车辆,凡是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车辆,无论是否超标,也无论何时购置,一律收缴,作公开拍卖处置;领导干部工作调动车随人走、借用车辆和离退休干部仍占用的车辆,退回原产权单位,并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收回证明,交市公车办备查。
对于超编车辆,有实用价值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的作公开拍卖处置,对丧失使用价值的作报废处置。
市财政部门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和拍卖行,拟对第一批已上交的违规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所有处置工作拟在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