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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出台“三严禁三不准” 书记带头公开签字

A-A+2014年6月16日07:54株洲新闻网评论

  
6月13日,株洲县举行“三严禁三不准,专项整治公款消费”签名活动。该县四大家一把手,在众多百姓的注视下,带头在展板上签字。图为县委书记谭润洪带头签名

  株洲新闻网6月14日讯(通讯员唐红宇 张爱军 记者青琪)昨日上午,株洲县所有县级领导和乡镇、县直机关负责人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齐聚该县县城伏波广场,举行落实“三严禁三不准,专项整治公款消费”签名活动,株洲县四大家一把手,在众多百姓的注视下,带头在展板上签字,向社会公开承诺,向违规公款消费说“不”。

  所谓“三严禁三不准”,是指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严禁打牌赌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不准县内单位间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公款购买烟草制品。

  对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对象,该县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按照违反次数进行处罚,违反第一次扣发3个月津补贴,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反规定两次以上的,除扣发6个月津补贴外,有职务的,一律免除职务;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单位,取消单位综合性评先资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按违规论处。

  根据规定,“三严禁三不准”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履行行政职能的聘请人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株洲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即日起在全县明察暗访,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聘请20名义务监督员,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以有效执行“三严禁三不准”。所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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