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女子杜某自2010年以来,编造购买房产、在外竞标、承接工程、经营生意等理由,以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前后向60人诈骗集资1146.564万元。近日,杜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0年6月至2013年8月,杜某编造在外投标、经营生意、资金周转等理由,号称有高额利息,13次从被害人蒯某处借得人民币117万元,并一直未归还。
判决书上列出的,跟蒯某一样被杜某诈骗的还有59人。
杜某共骗得集资款本金1344.98万元,但其间已偿付利息198.416万元,湘阴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这笔利息应予折抵诈骗金额,故认定被告人杜某的诈骗金额为1146.56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