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8日讯(通讯员 管丽)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发现,便把车停在路边自己跑进商店躲了起来。4月8日下午,株洲荷塘交警查获一起酒驾摩托车违法行为,杨某因为酒驾驾驶摩托车被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8日下午2时许,一辆湘B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在荷塘区红旗中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证红旗中路与长寿路交汇的路口时,因满脸通红又不听打着哈欠,被执勤交警看到。“凭直觉就是喝了酒。”交警上前准备将该车拦下检查。
不料,驾驶员看到前方有交警,突然摩托车往人行道驶去,然后将车停到人行道上,自己向路边的商店跑去,交警跟着过去要求驾驶员配合检查。“老板,买瓶饮料。”此时驾驶员在店里买起东西来。“车是你的吧,配合下检查。”交警说。
“那车不是我,我只是负责送这边。”驾驶员还在狡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酒味。“看到你是骑的车,就算不是你的车酒驾也不对。”驾驶员知道狡辩也没用,只好拿出证件给交警,检查发现该车就是他本人的。民警拿出呼气式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男子体内酒精含量达78.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驾驶员杨某当天中午有朋友请他吃饭,席间和朋友叙旧高兴之余就多喝了几杯,“喝这么多还敢开车,差点就醉驾了。”交警告诉杨某喝酒开车会影响安全,“我以为中午不回查酒驾,而且感觉自己意识还清楚就开了。”杨某抱着侥幸心理。
据交警介绍,因天气转暖,春困的现象时有出现,很多驾驶员聚会就不自觉地喝起酒来,有些驾驶员甚至称以喝酒可以提神。最终杨某因为酒驾驾驶摩托车被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们,不管驾驶什么类型的车,驾驶员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聚会席间也别对驾驶员劝酒,市民发现有酒后驾驶行为的,可以通过拨打122报警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