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讯(记者 李 佐通讯员 邹方全)彭女士到平江县某医院住院生小孩,不料小孩出生后不久因胎粪吸入引起呼吸困难,幸好转院及时避免了悲剧的发生,但也花去了医疗抢救费用1.8万余元,彭女士及小孩的父亲吴先生认为接生医院有过错,遂将平江县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6万余元,但医院表示,要对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小孩患病是否有因果关系申请鉴定。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并告知鉴定需要的时间长、费用高,会加重双方的诉累,得不偿失。经法官劝说,双方均愿意接受调解,并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医院补偿彭女士夫妇1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