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大城小事”管理久拖不决这一顽疾?长沙市4月1日宣布构建“大城管”体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主任、19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委员会,着力打通“都管都不管”的城管“体制梗塞”。
居民区里噪声扰民,马路菜市场占道经营,暴露垃圾无人清理,窨井盖被盗没人补,渣土车污染环境……在全国不少地方,这些“大城小事”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常常被踢来踢去、久拖不决。在长沙,城管执法部门也长期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导致城市管理中出现责权事不对等、职责权限不清、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
对此,经过周密调研后,长沙市决定启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清晰的“大城管”体制。据介绍,此次长沙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以“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监管分离、权责对等,理顺职能、整体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治理”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和事权划分,将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体系。同时,长沙市城管执法局所属长沙高新区和内五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成建制移交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区政府管理。
此外,长沙市还对城管权责明确进行了划分,将7项城市管理具体事权由市下放到区,还对17项城市管理职责在市直部门之间进行明确划分,以此明确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体。以噪音扰民问题为例,长沙市明确由市环保局负责各类经营场所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而对于“大妈广场舞”等类似的人为活动噪音,则明确由市公安局负责查处。(记者 谢立言、刘良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