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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一男子冒充公安局副局长骗钱骗色

A-A+2014年3月15日09:44三湘都市报评论

  “公安局副局长骗了我几千元钱!”近日,衡阳一名女子向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报警称,自己被一名自称是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男子诈骗,男子以帮助其找关系离婚为由,骗走现金3100元。而警方侦查后发现,所谓“副局长”是诈骗惯犯,该男子惯于冒充市公安局领导,在社会上招摇撞骗,多次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   

  假局长帮忙离婚骗钱

  2月19日,受害女子钟某来到蒸湘北路派出所报警,说她被一名自称是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男人以帮助其找关系离婚为由,骗走现金3100元。

  鉴于案情特殊,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刑侦支队扫黑大队协助侦查。通过调查,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谢某星(男,54岁,衡南县人)。2月20日,民警在石鼓区新大桥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星抓获。

  被骗女性中仅一人报案

  经审讯,谢某星曾因招摇撞骗、抢劫等案4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其中,2010年8月,因冒充市公安局副局长被判有期徒刑。2012年4月份,他又冒充警察,在市附一医院门口收人500元钱代办假证,因此被行政拘留。

  2013年6月,谢某星再次伪造警官证、购买警服,冒充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年8月,他在洗脚时认识了店里的技师朱某,以谈朋友、帮其儿子找工作、家里装修为由骗得4000元钱。同年12月,他购物认识某店老板娘朱某,以谈朋友和帮其妹妹的案子取保候审为由骗走3000元钱。

  2014年2月,他通过婚介所认识受害人钟某,以谈朋友和帮助其离婚为由骗走3100元钱。同时他还认识另一名婚介所会员詹某,准备以帮其解决养老保险为由行骗,因受害人钟某及时报案,才没能得逞。

  据民警介绍,谢某星购买的警服没有警徽警衔,警官证也是粗制滥造,很明显是假证,在被他骗财骗色的女受害人当中,也有人产生过怀疑,但只有钟女士一人选择了报案。目前,谢某星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11日被依法提请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徐德荣 通讯员 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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