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湖南男子陈某夫驾驶小轿车搭载两名女网友小美(化名)、小丽(化名)游玩。途中,陈某夫将事先准备好的放有迷药的牛奶拿给两名女孩喝。小美和小丽无丝毫警觉,喝下了牛奶后晕迷不醒。陈遂将两名女孩带至常平镇某出租房,在房间对两名女孩拍裸照并进行猥亵。次日下午,两名女孩才渐渐苏醒,自行离开。
之后,陈某夫以持有裸照威胁,多次向小美索要5000元。小美之后报警,同月10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陈某夫抓获。2011年12月,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陈某夫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东莞第二、三人民法院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分析报告
强制猥亵妇女犯罪案件逐年上涨
在“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第二、三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分析报告。据统计,东莞三院从2009年至今共审理强制猥亵妇女罪案件26宗,其中以暴力、胁迫手段作案的达88%。而东莞二院从2009年至2013年共审理该类案件32宗,案件宗数成逐年上涨趋势。
因二院与三院管辖的是不同区域,此类案件各区域有不同的犯罪特点,但作案时间集中在深夜,作案地点集中在偏僻路段、工厂宿舍及出租房等特点均大致相同。
二院管辖片区:猥亵案逐年增长
东莞二院主要管辖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朗、大岭山等六镇,该院的分析报告显示,从2009年至2013年,东莞第二法院共受理强制猥亵妇女犯罪案件32宗。其中2009年3宗,2010年5宗,2011年6宗,2013年8宗,2013年10宗,呈现逐年增长势头。
据调研报告显示,在32宗案件中,其中13宗为熟人作案,超过四成。值得注意的是,其中6宗案件发生在工厂,作案人和受害人都是同一个工厂的同事。
在主要作案方式上,近三成该类犯罪都是在抢劫过程中施行。在32宗案件中,10宗案件为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猥亵女受害人,3宗案件为男方因追求女方被拒绝进而强制猥亵女方,3宗案件为作案分子强行进入出租房猥亵女租客,2宗案件为熟人晚上一起吃喝玩乐情绪高涨时进行的,1宗案件为医生猥亵女病人,1宗案件为诱骗迷晕女网友进而猥亵甚至拍裸照勒索。作案时间多为深夜,作案高发地点分别为偏僻路段、工厂宿舍及出租房。
三院管辖片区:近九成为暴力、胁迫
东莞三院所管辖的区域包括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和东坑镇等10个镇街(以下简称“三院管辖区域”),在这一区域,在强制猥亵妇女罪案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暴力、胁迫方式作案。
“在审理的26宗案件中,有23宗是以暴力、胁迫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中又有7宗是发生在抢劫过程中,3宗是以胁迫妇女拍裸照或以公开裸照等手段相要挟。”此外的3宗案件,一宗是被告人在饮料中投放迷药致使受害妇女失去抵抗力进行猥亵,另两宗均是受害妇女裸睡且没有关门使隔壁租户有机可乘。
此外,统计数据也显示,犯罪行为人为受害人追求者的比例近3成。东莞三院分析,此类案件的犯罪行为人常通过约受害人吃夜宵、开房上网等方式寻求与受害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再借机示爱,示爱不成就强制猥亵受害人,还有部分是因追求受害人被拒后产生报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