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江1月7日讯(通讯员 李亮 陈思迷)几句口角让男子在宾馆门前挨了几个陌生男子一顿打,随后男子呼朋唤友持凶器实施报复,并将“可疑”男子打成伤残,后又因宾馆工作人员不配合进而打砸宾馆,错上加错。1月7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对被告人李某、郭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5月22日晚22时许,被告人李某与几名陌生男子因几句口角磨蹭,遭到殴打。李某左思右想,认为陌生男子故意找茬肯定是受人指使,接着更是联想到刚吃夜宵时与受害人张某发生言语争执,更是对此确信不疑。为泄愤,李某邀集被告人郭某、范某(在逃)、李某某(在逃),携砍刀、“管杀”在沅江市南大膳镇南天宾馆608房间寻得张某后,便朝睡在床上的张某一顿乱砍。之后,四人在宾馆大厅准备逃离时,李某迁怒于宾馆工作人员开门速度太慢,四人又将该宾馆大厅内收银台台面、玻璃门、沙发、茶几等财物砍、砸损坏后,于当晚逃离。经益阳市协同司法鉴定所法医学鉴定张某的肢体损伤已构成五级伤残。经沅江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财物价值人民币22325元。
后经查实,张某并未指使陌生男子殴打李某,而李某等人为泄私愤,随意砍伤他人、打砸店铺,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