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中,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1月5日《新闻晨报》)
关于方言,相关部门态度是一贯的。之前是按着电视剧使劲——广电总局分别于2004年和2009年都发布过禁止电视剧中使用方言的规定;现在是按着电视节目和主持人用力。看来,一些主持人要小心了,一旦不小心把家乡方言说出嘴,可能会连累节目被整改。对于电视观众而言,也是一件痛苦的事。至少,在自家花钱付费的电视上,找有家乡味的节目将不再容易。
客观说,站在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角度审视,普通话的普及有一定社会意义。既能够便于交流,又能够促进地域融合,也可能达到文件中所讲的“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效果。同时也必须要承认,普通话的使用与推广,必然伴随着矛盾的产生。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方言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就有很强的合理性。如果一味推广普通话而去方言,则博大精深的汉语文化必然失去色彩。
语言是有色彩和生命的。川话,一说出来就有辣味;东北话,一说出来就豪爽;山东话,一听就感觉朴实;上海话,一听就感觉情感细腻……语言的地域性,也带有极强娱乐性。没有方言,电视剧《武林外传》可能不会成功;没有方言,电影《疯狂的石头》以及操着青岛话的演员黄渤也不会疯狂。同理,对于电视节目而言,又何必用一刀切方法来砍杀方言呢?笔者生活在山东,一个叫做齐鲁电视台的地方省台在几年之前,办了一个用山东方言主持的新闻节目叫《拉呱》,播出之后,大获成功,收视率居高不下。这证明,主持人使用本地方言,能够让感觉枯燥的新闻变成人人喜欢的草根节目,是接地气的表现。
站在学术高度讲,在语言学中,有门专业学科就叫做“方言地理学”。问题是,如果主持人天天字正腔圆将普通话普及于天下,则迟早会有一天,“方言地理学”将不复存在。将以北京话为基础形成的普通话推广到全中国使用,是对地域文化的漠视。
方言是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和保护方言是文化部门和所有民众的责任和义务。此外,使用方言也是少数人的权利。对于国家广电部门而言,即便不积极鼓励地方性电视台通过一定节目来促进方言的交流和传播,一禁了之恐怕也多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