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新规
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对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人员的车辆,在办理业务的合理时间段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权威解读
9月27日,在省政府召开的 《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明确指出公立医院属于“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而市民前往公立医院就医,则符合“办理业务”的范畴,应当免收停车费。
最新批复
在过去,湘雅三医院是不收停车费的。在“停车新规”出台后,省物价局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泊车收费作出批复:到该院办理公务的车辆凭接待单免费,住院病人凭住院凭据办卡,持卡停车的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一半执行,其它车辆按时段收费。
大老远开车到公立医院看病,除了交医药费外,是否还得额外为停车费买单?
按照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市民在前往医院就医时,可在合理时间段内免交停车费。国庆节后,记者走访长沙多家公立医院,发现部分仍在继续收费,许多医院甚至对此新规一无所知。
交警部门虽明确表示市民可凭手中的就诊资料拒付停车费,甚至还可向物价部门投诉,但物价部门则表示,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实施细则,此前也未处理过此类投诉,处罚措施还待研究。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陈昂 杨昱 实习生 刘津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