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唐慧:想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

A-A+2013年7月3日07:12新京报评论

  唐慧:“想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

  唐慧及其代理律师此前并未想到会择日再判。

  庭审前一天,徐利平曾有过“维持原判”的并不乐观的预测,但认为“法官很可能会当庭宣判”。

  在庭审结束、还未走出法庭前,唐慧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庭审,她想过好的、甚至最坏的结果,唯独没有想到“择日宣判”。这让她非常茫然,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因为“等待,实在是太煎熬了。”

  “我想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唐慧顿了很久,如果湖南高院维持原判,她不想再上访、申诉,但心底里肯定不能接受这一结果。

  ■ 回顾

  2006年10月,时年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唐慧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她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惩凶,但都不了了之,直至其以死相逼。

  2007年1月5日,永州零陵区警方立案。

  2008年6月,永州市中院一审对6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唐慧认为其中两人被判有期徒刑过轻,提出抗诉申请,还曾到法院门口绝食抗议。

  2010年11月28日,唐慧在微博上发出求助信息,称她女儿遭强迫卖淫,案子拖了4年还没结。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其中,原被判有期徒刑的两人,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唐慧不满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

  综合新京报记者周清树、中新网等报道

(原标题:唐慧案二审 劳教委当庭道歉)

[上一页] [1] [2] [3] [4]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