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想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
唐慧及其代理律师此前并未想到会择日再判。
庭审前一天,徐利平曾有过“维持原判”的并不乐观的预测,但认为“法官很可能会当庭宣判”。
在庭审结束、还未走出法庭前,唐慧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庭审,她想过好的、甚至最坏的结果,唯独没有想到“择日宣判”。这让她非常茫然,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因为“等待,实在是太煎熬了。”
“我想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唐慧顿了很久,如果湖南高院维持原判,她不想再上访、申诉,但心底里肯定不能接受这一结果。
■ 回顾
2006年10月,时年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唐慧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她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惩凶,但都不了了之,直至其以死相逼。
2007年1月5日,永州零陵区警方立案。
2008年6月,永州市中院一审对6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唐慧认为其中两人被判有期徒刑过轻,提出抗诉申请,还曾到法院门口绝食抗议。
2010年11月28日,唐慧在微博上发出求助信息,称她女儿遭强迫卖淫,案子拖了4年还没结。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其中,原被判有期徒刑的两人,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唐慧不满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
综合新京报记者周清树、中新网等报道
(原标题:唐慧案二审 劳教委当庭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