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的无奈
2008年7月,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的统计显示:“到6月末,我州民间借贷规模达到近70亿元。”
曾成杰案只是2008年湘西州首府吉首市爆发的民间融资风波引发的诉讼案之一。
据当时媒体的公开报道,因涉嫌“湘西非法集资事件”而遭调查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就达113名。
事实上,从1999年到2008年,湘西自治州对民间融资一直持鼓励态度。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敲定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这让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极为缓慢的湘西感到异常兴奋。
当年,吉首市委、市政府便提出了开发城市新区的新思路。但贫弱的地方财政无力支持大量的建设,且各家银行又由于在湘西的历史坏账太多,采取了严格的贷款限制措施。
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1999年湘西自治州全州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73.9亿元,而2008年这一数据仅为106.9亿元,近十年间仅增长了36亿。使用民间资金成为彼时的无奈之举。
2000年的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是当年全州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一项措施,首次明确表示企业发展需要调动民间投资。此后,“鼓励民间投资”等字眼出现在历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中。
2008年7月,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发布的《2008年上半年湘西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显示:“到6月末,我州民间借贷规模达到近70亿元。”
但随着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加剧,湘西房地产业的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民间融资的利率也水涨船高,月息一度涨至10%甚至15%。
政府随后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延续了近十年的民间高息融资被定义为“非法集资”。在王少光看来,此前,州、市政府对民间融资是持鼓励态度的,“在这种背景下,把集资人、企业主定义为违法犯罪行为有失公平”,应该结合案件发生的背景,深入了解被告人的集资动机与目的的合理性。
时至今日,由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及吴英案引发的“民间借贷合法化”呼声,日渐高涨。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曾公开表示,如果法律统统对民间融资作无效处理,对经济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其建议尽快明确营利性民间借贷的性质,确认企业之间的资金调剂行为具有合法性。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答记者问时亦表示:“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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