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途纯最终被宣布“不予起诉”。
2012年1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株天检公刑不诉【2012】1号》文件,认定李途纯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途纯不起诉。从被拘到无罪的588天里,李途纯共涉嫌四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抽逃资金、挪用资金。
“考虑到此案的关注度和影响力,春节后才向媒体披露。”昨日,李途纯案刑事代理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向记者透露。
四个多月前,太子奶由于被新华联-三元股份联合体接盘而得以存活,现在,这家企业的创始人虽然获得自由,却和他一手创办的企业再无任何关系。
本报记者胡远志 欧阳夕 王城长 长沙报道
经历了15个月的拘禁和4个月的取保候审,原太子奶集团创始人、总裁李途纯无罪获释。
“期间,我和李途纯见了十几次面,他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是无罪的’。”昨天,翟玉华告诉记者,“今后李途纯还是准备创业。”
翟玉华透露,由于身体不好,目前李途纯在北京养病。
关于案件
“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潇湘晨报:你是何时得知不予起诉决定的?
翟玉华:是1月20日,腊月二十七,都快过年了。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途纯等人以货款准备金的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176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至于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方面仍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因此,按照我国《刑诉法》决定对李途纯不起诉。
潇湘晨报:我们注意到媒体对此事的报道,都是援引你的说法,这是否得到了李途纯的授权?
翟玉华: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最终应该有个交代。其实,在1月20日上午,株洲市检察院的一位领导已经给我打过电话,告诉我决定对李途纯不予起诉。下午四点多,检察院向涉案的各方人员依次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当时所有涉案人员都有列席,包括李途纯自己,李途纯的儿子、妹妹和太子奶的一些管理人员。在对外发布此事时,我与李途纯本人进行了沟通,他们也同意披露。
记者:被羁押了15个月,最终不予起诉,李途纯是否会考虑国家赔偿?
翟玉华:我们曾经探讨过这个问题,但李途纯本人没有明确表态。到目前为止,他也没就这个问题委托我,他目前正在休养身体,大概等他身体恢复了以后才会着手考虑这个问题。
关于李途纯
“他说得最多的是‘我是无罪的’”
潇湘晨报:李途纯得知消息后,是什么反应?
翟玉华:他很高兴,其实我一直坚持认为李途纯无罪,我们想喝酒庆祝。后来他的家人以老李身体不好为由,建议不要喝。他身体确实不好,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五六种慢性病,每天要吃很多药,从看守所出来后一直在医院治疗。
这样的结果也是大家一直期盼的。说实话,过去一年多,李途纯一家过得非常不容易,我认为这是依法办案的结果。
潇湘晨报:李途纯给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翟玉华:2010年7月底8月初,他刚被逮捕不久,我就接手了此案。期间,我和李途纯见面大概有十多次,他说得最多的是“我是无罪的”。我也是坚信这一点,才受理这个案子的。
对于李途纯,我不好评价。但他的事业心很强,相信国家法制,这一点非常明确,还经常唱红歌。
记者:李途纯未来会有什么打算呢?
翟玉华:春节前见面时,他说最重要的是养病,先把身体搞好,恢复健康。其次,他这个人骨子里还是希望创业,他自己也有这方面的规划,希望从头再来。
关于影响
“反映了法制仍需完善”
潇湘晨报:你认为,促成李途纯无罪获释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翟玉华:一个是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有关领导重视这个案件,要求依法处理,特别是在法制湖南,依法治省的背景下,追求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潇湘晨报:有人将吴英案与李途纯案进行对比,你怎么看?
翟玉华:我认为两者不具有可比性。李途纯案在法律上没有构成犯罪,主要还是民间借贷,他提前收受货款无法构成非法集资。而吴英案已经在法律上构成了犯罪的事实。
潇湘晨报:此案对于中国经济界有何意义?
翟玉华:意义非常典型,反映投资环境需进一步改善,让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反映了法制仍需完善。
[事件回放]
2010年
6月17日,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7月27日,株洲市委宣传部通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批准逮捕。
11月30日,株洲警方经专案调查,发现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挪用资金罪,为此已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9人。
2011年
7月31日,李途纯被捕一年后,太子奶托管公司高科奶业的原董事长文迪波被省纪委双规。
9月14日,李途纯取保候审。
9月28日,太子奶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组通过,太子奶由新华联——三元股份联合体接盘。
2012年
1月20日,检方通报不予起诉的决定,李途纯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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