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突出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的增收,尤其要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更加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增幅、低收入者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收入增幅,促进共同富裕。
——报告摘要
昨日,周强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所作的报告中,就提高居民收入,首次提出“三个高于”,表示要“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增幅、低收入者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收入增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湖南的职工收入、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在中部省份中仍处于中等水平,现阶段,仍有必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工资性收入。如何调整收入分配、提高居民收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
本报记者李柯夫 胡力丰 长沙报道
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如何分好“蛋糕”,标志着居民能否切实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而其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据湖南省统计局的《决策咨询报告》,2010年全省劳动者报酬总收入8040.19亿元,与2005年相比,总量增加了4702.07 亿元,5年时间翻了近一倍;近5年来,其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基本稳定,一直维持在50%左右的水平。
过去五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湖南城乡居民收入得到明显提高。数据显示,2010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6元,是2000年的2.66倍,2005年的1.7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22元,分别是2000年的2.56倍和2005年的1.8倍。
但《决策咨询报告》也指出,从“八五”一直到“十一五”,全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长期存在一种不匹配。
周强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就如何分好“蛋糕”的问题作了长篇阐述,在提高居民收入方面首次提出“三个高于”的目标。昨天受访的官员和学者解读“三个高于”的意义时说,收入分配是当前最引人注目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更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人社部门正在着手进行相关工作,总体目标是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构建一个中等收入人群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这样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有专家表示,调控政策的关键是限制垄断企业工资的膨胀速度,以防止与其它行业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人社部门对高收入群体收入调控一个主要手段就是进行工资总额清算,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就是制止多发滥发工资、奖金的行为。
报告提出,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健全包括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方面能够做的,就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有望纳入政府考核,以政府之力推动这一工作。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我省是每年调整一次。今年我省标准最高一档较去年涨幅达20%。目前这一标准在中部地区属中等靠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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