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颜开云 陈焕明)目前,长沙地区年满60周岁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至少可领到60元的基础养老金,未来5年,这一数字有望逐年递增至110元。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就完善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月基础养老金每年递增10元 。
据市人社局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长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达311万,全市参保缴费率达 80%。政府为参保并达到享受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补助,比国家新农保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55元高出5元。目前,全市共有70万人享受这一待遇,其中城镇居民5.1万人,农村居民65万人。
按照规定,除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老年居民外,参保居民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新农保设为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为允许和鼓励经济条件好、有实力的城乡居民,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60岁后多得个人账户养老金,长沙将再增加5个缴费档次,每年最高可缴1500元。但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和避免政府补贴向相对富裕的人群倾斜,超过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缴费补贴与500元缴费档次持平。
为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会议还决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在现有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60元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递增10元,到2015年达到110元。此外,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县市区财政将凭《残疾人证》为其代缴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取消了之前“只有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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