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金礼品未能拒绝应及时上交

  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 员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不准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不准为同一事项在同城或异地分次或多次操办;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 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对于未能拒绝或退回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要及时上交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廉政账户。

  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 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落实《规定》,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其中操办婚礼要执行好事前和事后的“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 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同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须同时向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规定》在全社会的知晓 度,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更加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揭露违规违纪行 为,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拟办婚丧事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 制止。适时组织对《规定》知晓情况、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要切实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要严肃 责任追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调整职务、责令辞 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 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 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 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0731-82688999,举报网 址:www.12388.gov.cn。(陈辉云 龙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