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赵建国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万利同志为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黄修林同志为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百艳同志为常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黄云新同志为常德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向才焰同志为常德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伍彩霞同志为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兴华同志为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郑家火同志为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向勇志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唐子钧同志为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覃志云同志为常德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慧同志为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向美华同志为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洪振海同志为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杨成英同志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任命涂贤春同志为常德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王进军、陈小莲、钟玲、戚盛、刘亚琳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彭启云同志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陈安生同志的常德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朱明同志的常德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军同志的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平同志的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唐子钧同志的常德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友德同志的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赵星同志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车德斌同志的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洪振海同志的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吴德新同志的常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