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芦淞区纪委通报了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纪委对全区公车封存、公车标识张贴及公车私用的检查情况。通报称,春节期间,市纪委、市交警队共抓拍到 芦淞区公务用车42台次,经初步核实,绝大多数为春节期间值班、应急维稳、市容巡查等工作用车,且已经向区纪委报备,并随车开具派车单。但其中有2辆公车 存在私用行为。

  通报指出,虽然该区公车封存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但是问题仍然存在。表现在:一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张贴公车标识,未按要求停放 车辆,个别单位将公车停放在驾驶员家中;有的单位封存后因公事临时解封没有及时报备;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仍有发生。在春节期间的检查行动中,共发现2辆公车 存在私用行为。通过市、区纪委督办,有关单位自查,经核实:区残联湘BK0891由聘用司机多次擅自开出私用,现已对该司机解聘处理,追缴车辆使用费;区 信访局湘BD0989由聘用司机擅自开封私用,现已对该司机解聘处理,追缴车辆使用费。

  芦淞区纪委研究决定,对落实公车管理规定不严的区残联、区信访局两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公车标识制度,各 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标识张贴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公车管理,节假日期间单位公车除值班用车外一律封存,并报《封存情况登记表》至区纪委备案。 在今年“五一”放假调休期间,芦淞区纪委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禁不止、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株洲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