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释疑

  A

  为什么要进行机构改革?

  提升行政效能,

  打造法治政府

  为什么要进行机构改革?改什么?怎么改?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说,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要通过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打造法治政府。

  “办事慢、效率低,仍然是阻碍长沙发展的‘绊脚石’,仍然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颇有微词的‘聚焦点’。”易炼红说,这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把提升行政效能摆在突出位置。

  B

  向省里看齐,

  按实际需要整合

  为什么设置这些机构?

  如果您对机构改革不太了解,您一定会问,为什么要设置这些部门?理由是什么呢?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表示,“省里有的,我市基本保留,省里没有的,我市一般不再设,这是基本原则,市里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对一些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

  C

  人员怎么安排?

  超编“只出不进”,

  干部减少波动

  编 制核定的原则:一是合并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总量精简20%;二是归并的部门管理行政单位,行政编制精简30%;三是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 编制精简30%后再核定行政编制;四是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的,适当增加行政编制,每个部门最多不超过2名。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涉改单位 重新核编后,实有人员超编的,除政策性安置外,超编单位实行“只出不进”。

  另外,对此次改革中涉及机构调整撤并、人员编制划转的,原则上保留干部原职级待遇。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应研究提出相关优惠政策,尽量减少干部队伍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