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3月17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胡文洁 实习生 张一璨)“本人已将德馨华厦的地下车位全部购买。凡未购车位者从2015年3月22日起不得将车停在地下车库……”近日,一则通知贴到荷塘区德馨华厦小区 多个显眼位置。 

  一些业主认为:如此“市场行为”,会否导致小区业主的车没处停,车位最终被非小区业主买下?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车位买主为开发商原股东

  “开发商说确实是卖给一个人了。”3月16日上午,小区物管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熊开远介绍,德馨华厦小区共有180余户住户,小区有地下车位50个左右。

  熊开远告诉记者,买车位的是小区开发商的原股东刘先生,“通知是他自己贴的。”

  记者电话联系上刘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确实从开发商处购买了所有地下停车位,并表示:买下车位后的处置问题是个人行为;3月22日之后,未卖出的部分车位,他将有其他用途。

  目前,刘先生所要出售的地下车位约9万元一个,与周边小区的车位售价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