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郴州讯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区国土局干部童某,以涉嫌贪污农村个人建房的20余村民所交税款及押金共1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依法侦查,现童某被依法决定逮捕。

早在2012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件,文件里明确指出对农村个人建房业务不再收取任何费 用。然而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栖凤渡国土资源中心的工作人员童某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在对农村个人建房前期实地调查、情况核实及资料准备、 审批用地手续过程中,虚构国土部门办理建房批地手续需要交税、交押金等名义,向申报农村个人建房的20余村民收取费用并侵吞,被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 查。记者肖洋桂通讯员曹德莉李雄英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