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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大代表质疑路桥费:取消符合民意和民利

A-A+2014年4月3日13:55红网评论

(湖南省人大代表彭庆光建议,路桥费应由财政支出承担。)

(履职不到七年的彭庆光,连续五年关注路桥费的存废问题。)

  红网长沙4月2日讯(记者 黎鑫 汤红辉)今年湖南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彭庆光再次带着“关于彻底取消长沙市路桥通行年费的建议”上会,这是履职不到七年的他,连续第五年关注同一问题。

  “长沙必须来个壮士断臂,取消路桥费,这样才符合民意和民利。”今日,正值长沙路桥通行费年票征收的时间节点,彭庆光继续呼吁,路桥费应由财政支出承担。

  城市基建不能让老百姓买单

  长沙市路桥通行费从1991年起征收,主要是为长沙“6桥3环”等城市基建项目还贷。彭庆光说,以前840元/年的收费标准是在撤销湘江一桥和二桥收费站后定下来的。然而,随着城市新建项目越来越来多,相关部门不断增加贷款项目的名录,账目明细复杂,使得本来几年可以还清的贷款,越还越多,时间越还越长。

  “这何时是个头?”彭庆光认为,财政收入大部分由税收组成,每个公民都是交通基础设施的纳税人。同时,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已经缴纳了10%的购置费,加油时缴纳了燃油税,这已经将“使用费用”包含在里面了。“凭什么还要出路桥费呢?”彭庆光说,路桥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应当由政府财政支出买单。

  降低为600元/年远远不够

  2012年,在彭庆光等众多部门和人士的努力下,长沙开始实施新的城市路桥收费标准:长沙市籍小车的费用由原来的840元/年降至600元/年。

  “这是远远不够的。”彭庆光说,本来就不该存在的一项收费项目,降低标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他透露,2010他提交了“取消路桥费”的建议后,相关部门给予回复:路桥费除了用于还贷,还要负责7000余万/年的路桥维护、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取消不具有操作性。

  对于这样的答复,彭庆光一方面表示理解,也一方面心存疑虑:长沙市2013年的财政收入达到800多亿元,而收取的路桥通行年费每年不超过3亿元,财政完全有能力将这一部分钱覆盖掉,为何要继续收取?

  在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提出:“释放改革红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受惠,我们义无反顾。”彭庆光说,他对总理的这句话印象格外深刻,他希望,长沙相关部门早日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给长沙市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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