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公布后,湖南调查数据也终于在3月6日“浮出水面”,其中不乏令人忧心的土地使用问题。
数据显示,受调查标准、技术方法改进等因素影响,全省耕地调查数据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同时,湖南人均耕地为0.06公顷(0.9亩)。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说,湖南每年还建设了400万亩左右高标准基本农田。国务院给湖南定下的耕地红线是4853万亩。如何守好这条红线,湖南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本报记者梁美兰 长沙报道
3月6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颜学毛、省统计局副局长高勇介绍了《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有关情况。
三年多的时间内,湖南完成了全省2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任务;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形成了集影像、土地利用、土地权属、文字报告等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成果。
为何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
原有数据已难以满足需要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6年12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开展本次调查,原因是1996年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后,十年来我国的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调查数据已经难以满足需要。
本次调查是建国以来首次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并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的遥感影像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的调查。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本次调查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调查数据。其后,国土资源部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对成果进行反复核查校正,并与所有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共识,于2013年形成最终成果及2010、2011、2012三年度的变更调查数据。
全国调查数据已于去年12月30日公布,湖南调查数据于2014年3月6日公布。
土地调查数据有何价值?
用地审批等将以此次结果为准
土地调查成果数据量大,覆盖面广,其全部价值在于应用。
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湖南来说,主要有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地类数据以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准;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统计、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农村承包经营权发证等工作应以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重要依据;三是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以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准。
方先知还特别提到,我省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耕地]
现状人均耕地不到世界水平的1/5
作为鱼米之乡,湖南耕地情况的调查结果不容乐观。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耕地413.50万公顷(6202.5万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的耕地数据增加18.21万公顷(273.15万亩),比基于第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4.43万公顷(516.5万亩)。全省人均耕地0.06公顷(0.9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
此次调查数据同时反映,全省部分耕地位于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的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一些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
释疑耕地总量为何不降反升
多年的城乡建设,大量蚕食耕地,为何调查出来的耕地总量不降反升?资料显示,这和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有关。
在调查标准方面,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一调”)由各地政府自发组织,统计口径杂乱。有的地方使用“标准亩”,有的地方使用“产量亩”(即按耕地产量计亩),这种细微的误差非常普遍。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时,将所有口径都统一为“标准亩”,减少了误差。
“一调”期间,最先进的技术手段是航拍,限于资金、天气、地形、飞机数量等原因,难以全部覆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图斑——也是之后历年变更调查的“基本模板”,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而“二调”采用了卫星遥感成片技术,将“一调”时遗漏的“死角”都翻了出来。
此外,“一调”时实施农业税,地方政府倾向于少报耕地面积,以少上交一部分农业税。“二调”启动时已经不需要交农业税,反而有粮食补贴,补贴主要以耕地面积为发放依据,刺激许多地方将之前瞒报的部分重新上报。
就湖南而言,还有一个特殊原因是,田坎系数大幅减少。田坎是田间机耕道、水渠、埂子的总称。一块地总面积是100平方米,田坎面积为20平方米,其田坎系数就是20%;如果田坎系数减少到10%,意味着净耕地面积增加了10平方米。”根据相关资料,2008年底土地变更调查显示,湖南耕地的田坎系数全省平均值为21%。但“二调”结果将这个数据修正为8.3%。
举措每年建400万亩高标准农田
针对粮食大省、人均耕地面积偏少的现状,湖南如何保障粮食安全?方先知说,湖南虽然人均耕地较少,但粮食生产能力较强,因为复种指数较高。“我们一亩地一年可种两季至三季,而北方虽然地广人稀,但生产条件较差,有的地方半年都在冰冻期,无法耕种。勤劳一点的话,我们湖南一亩地可以当两三亩地来用。”
另一方面,湖南近几年加大了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工作,已连续两年在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检查中名列全国第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湖南每年都建设了400万亩左右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如环洞庭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这是全国第二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此外,以袁隆平为代表的科研群体从现代科学技术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
[建设用地]
现状存在“占良田补差地”现象,但实现占补平衡
在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新型城镇化依然是重点之一,这意味着需要大量建设用地。
方先知说,为平衡城镇化建设和耕地保护,湖南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遵守法定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占一亩耕地、要补一亩耕地”,目前湖南已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方先知说,小范围内可能存在占了优质耕地、补了质量不相当耕地的现象,这是因为城镇化占用的耕地,有一部分是受到污染的耕地。而重新开垦补充的耕地,相对来讲是新鲜的土壤,基本上没有受到污染,因此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有所提高。
二是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把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第三,在规划调整上,要“占水田要补水田,占什么样的耕地要补什么样的耕地”,目前湖南已开始实施,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周边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时将耕地变为建设用地。目前,除了高速铁(公)路、机场跑道这些不宜拐弯的项目需要占用一些耕地以外,一般的城镇建设用地不能占用耕地。
举措闲置土地太多,长沙停批建设用地
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却存在相当数量的“批而未供”闲置建设用地(即已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用或农地转用,而未供应出去的土地)。
方先知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闲置土地满一年的,必须按地价20%征闲置费;不是由于不可抗因素,闲置土地满两年的,要强制性收回土地。目前,湖南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正在努力加大土地利用力度和节约资源力度。首先,对各个市州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达不到供地率的,影响负责人当年的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度,并停批建设用地。由于长沙市“批而未供”的建设用地、闲置的土地太多,在上一周,长沙市市长已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停批了长沙的建设用地。
此外,省政府常务会已研究决定,要制定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方法,让土地持有者付出相应代价,从根本上产生节约用地的激励机制。
[链接]全省房地产闲置土地达600多公顷
截至2013年6月30日,湖南全省各类用途闲置土地面积1851.02公顷,其中房地产闲置土地面积为604.75公顷。
[污染土地]
现状重金属和农村面源为主要污染源
调查结果显示,长株潭地区、湘南地区有部分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不宜耕种。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介绍,湖南的土地污染主要分两类:重金属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
重金属污染较严重的例子是株洲的清水塘地区,有34.4平方公里土地受污染。目前,国土部门已将这片不适宜耕种的土地改为预留的城市建设用地和非农用地。同时,污染特别严重的土地,国土部门已在进行严格控制。
农村面源污染是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置的污染物,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重金属等。方先知说,目前湖南农村的面源污染对土地质量有影响,但并未严重到影响粮食、食品安全的程度。
举措湖南“毒地”家底有望3个月后公布
湖南已对环洞庭湖土地进行地球物理化学调查,初步摸清环洞庭湖地区的土地污染情况,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正在开展污染土地的调查评价和治理方案的制定。省政府上个月已经召开相关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污染土地的详细调查和评价工作大约将在3个月后完成,届时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通报。
[背景]土壤污染防治法即将出台
2011年10月25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正式报告中表示,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3月2日透露,今年两会后,第一次土壤污染普查数据或将公布。国家环保部2月份表示,“毒地”治理年内将打组合拳,《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正在编制。在经过两年的立法调研后,全国人大明确将在本届人大会议期间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充分运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信等技术,获取土地类型、面积、分布信息等,提升调查科技含量。
湖南省统计局副局长高勇介绍,调查统一了全省调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制定了《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同时,通过资质审查和考试确定承担调查任务的技术单位,并要求调查员通过考试取得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