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讯 (钟菊芬)省文明办4日公布了2013年湖南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成绩靠前超过85分的城市分别为攸县、岳阳县、江华县、平江县、宁乡县、韶山市、湘潭县、石门县、浏阳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泸溪县、临湘县、湘乡市。而凤凰县、资兴市、汨罗市、沅陵县、新宁县等5县市成绩低于75分,排名垫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湖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管理,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省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于2013年10月对湖南7个全国文明县城和32个省级文明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国调队依据《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采取实地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络测评的方式,对各参评城市进行了测评。
省文明办负责人表示,湖南文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市民参与建设文明创建的意识较高。但测评结果也显示,部分文明城市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力度小,市民文明行为习惯需要进一步培育,公共安全保障有待提高。“如果两次测评结果排名末位,将实行淘汰制,将取消文明城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