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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在湖南四市州试点 覆盖30个病种

A-A+2014年2月19日07:52 红 网-潇湘晨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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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病保险试点,湖南的情况如何?2月17日,湖南省卫生厅合作医疗管理处处长王兵表示,去年湖南相继在永州和郴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效果还不错,今年常德和湘西自治州也将开展试点。

  王兵介绍,这几年来,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上已覆盖到了,目前大病保险已覆盖到30个大病病种如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和肺癌、胃癌、食道癌等。

  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的农民患大病,有一部分是因为意外伤害如车祸等。一个县意外伤害的农民一年可以达到近万人。意外伤作为一个特殊病种,因其发生量大、发生区域广、医疗费用高,以及调查取证复杂、时效性强等特点,一直是新农合管理中的难点,往往从基金运行安全考虑,各地均采取低额封顶的模糊管理模式。

  试点地区郴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中标经办。这样大病保险方面有了保险公司介入,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参合农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大病保险封顶线个人最高额度为30万元。永州市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其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是指城乡居民个人自负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潇湘晨报记者 刘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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