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问责”,让违规者在奢华办公室里“坐不住”
自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超过十个。去年底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专门设立章节,条目细化到7条,有利于规范和治理楼堂馆所超标。
兴建豪华办公楼既是一种铺张浪费,也是官员“特权意识”的体现。一些群众更质疑,建筑工程是腐败高发领域,应关注有人因负责豪华办公楼工程,是否捞到了“意外之财”?
“办公楼豪华得像白宫,让群众怎么敢往里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献认为,“豪华衙门”之风早就该刹。“楼改”多年来屡陷“一阵风”式的困境,首先在于缺乏制度,多为突击式检查整改,没有问责,最终不了了之。其次,财政预算存漏洞,豪华大楼屡屡获批。
“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逊于‘三公’乱象。”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一些地方领导带头“清房”可以降低改革阻力,但要长效遏制“第四公”,核心仍在于监督与惩戒。譬如“晒晒”楼堂馆所“账单”,对于超标面积限期腾退或没收、拍卖,对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调配,加强刚性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改革“缩水、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