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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互殴局长”辞职:想用上法律知识但环境不允许

A-A+2014年1月29日11:27东方早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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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卷入“局长互殴风波”的廖曜中于去年12月10日正式辞去公职,加入了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原标题:湖南“互殴局长”辞职当律师

  “我做副县长时,有个案子不符合程序,我建议撤案,但重要领导希望维持;我说,撤案后把法律手续完善下不是更好吗?对方说撤案很没面子,我说,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分管这个法制办还有什么意义呢?我拒绝签字,因为这个,直接导致我被调走。”

  早报记者 于松、邱萧芜 发自湖南衡阳

  思想“斗争”了2年后,廖曜中最终还是辞职了。

  2013年12月10日,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将廖曜中的人事关系转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交流培训中心,这标志着他正式辞去公职。

  廖曜中称,辞职后一是做学问,二是代人维权。日前,他加入了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读博士后的中国社科院旁租下一套房子(每月3000多元),跻身“北漂”行列。

  廖曜中,1970年8月6日生,湖南衡南县人,现年44岁,曾任湖南衡阳市衡阳县副县长、市司法局副局长、中国国际商会衡阳商会副会长,副处级干部。2011年10月10日,他与时任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进干部”人选上产生分歧,继而在党委会上“互殴”,引发关注。

  廖曜中是这样描述自己25年的公职生涯的:从农村乡镇干起,坚持自学成才,对中国基层政权建设非常熟悉;有着县级领导的行政管理及经济管理经验;学习、研究、工作两不误,理论实践相结合,成绩显著。同时,他又是这样总结自己官场感受的:拉不下面子,送不了礼,书呆子一个。

  “这种性格,谁敢要你”

  东方早报:还记得三年前“互殴”的场景?

  廖曜中:记得,他(万春生)辱骂、挥拳打我,其他人拉偏架,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挨他打,挨了10多拳,还被踢了几脚,我只还了一脚。事后,我打110报警,他向组织部告状;1小时后,组织部副部长来到司法局,训斥我俩。一般来说,组织是压副职,为正职撑腰的,当时我很被动,委屈。

  (编者注:据报道,2011年10月10日,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召开党委会,时任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万春生为强迫廖曜中接受意见,大打出手。廖曜中当时对媒体称“在交锋的第一回合,他打了我一拳之后,我当即起身,一把就将他推倒在地。”而万春生称是廖曜中先动手而引发冲突。经衡阳市纪委对两人立案调查,10月14日决定万春生停职检查。)

  东方早报:事发第三天,你与万春生“握手言和”的声明是如何出台的?

  廖曜中:这事经媒体报道后,组织部的负责人就来找我们,说这事在网上炒开了,影响很不好,撮合我俩握手言和。我起初是想握手言和的,但在签字时,他(万春生)改了两个字,那两个字很关键,本来是他向我道歉,但改完后变成我也向他道了歉,两个人抵消了,没有谁对谁错了。

  东方早报:你公然吐槽“握手言和”声明“是小孩的玩意儿”、“被逼的,废纸一张”,想到后果吗?

  廖曜中:别人会说我出尔反尔,不地道;但我认为在那种情景下,来个不地道也无可厚非。(互殴事件)过了几个月后,组织部想调我到衡阳商会,我提议能不能换个部门,但一名领导说其他单位都不敢要我,并说“人家不想与你为伍,你这种性格,人家谁敢要你”。

  东方早报:然后呢?

  廖曜中:我当时感觉人格极端受贬低,有“受辱到极点”的感觉,感觉在他们眼里就像狗屎一样。我忍不住与领导顶撞了起来,甩下一句话“大不了,我辞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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