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湘风纪微信

  市县巡察就是要“巡得深、察得透”

  今年以来,株洲市委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作为,加快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开好头,起好步”。日前,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接受了三湘风纪的专访。

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左)接受专访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左)接受专访

 “三个早”确保巡察开好头,起好步

  问:株洲市从2月开始启动市委第一轮巡察,4月份就率先实现市县巡察一体联动,请问株洲是如何做到的?

  答:我们的做法就是立足于“早”。早明确,早落实,早制定,以此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首先是目标早明确。1月份,省纪委二次全会一结束,株洲市委迅速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市县巡察一体化工作。2月13日市委6个巡察组人员集中在市纪委进行了为期5天的专门培训;2月20日市委召开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后,6个巡察组3天之内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

株洲市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株洲市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其次是编制早落实。为保证县市区巡察人员及时到位,市委巡察办与市编办一起研究,市编办于3月7日印发《关于设立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统一批准各县市区设立巡察机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进行倒排,要求县市区委在3月底前完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到4月20日,全市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巡察机构,30个巡察组全部进驻并开展巡察工作。

  最后是制度早制定。为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进行,市委巡察办制定了一系列制度。4月初,市委常委会专门审议通过了《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市委巡察组长库人员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对市委巡察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纪律以及对巡察组长产生的条件程序和日常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了巡察工作有序进行。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巡察工作

  问:最近,株洲市委首轮巡察向6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意见,县市区委第一轮集中巡察已经结束。请问市县首轮巡察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特点?

  答:到目前,市委第一轮巡察先后开展个别谈话564人次,发现问题线索58件,提出意见建议40条。县市区委第一轮巡察开展个别谈话1234人次,发现问题线索272件,提出立行立改问题65个,已整改43个。

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

  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其成效主要体现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了下去,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全体党员遵纪守规意识。

  这轮巡察,之所以效果比较明显,在工作方式上我们有三个亮点:

  一是点面结合。以问题为导向,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工作开展。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株洲县朱亭镇高福村在2016年朱亭镇党委换届期间向本村与会人员违规发钱的问题,对此,巡察组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上报,市委巡察办及时将问题线索按规定交由该县快查快办。此时正值全市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入高峰期,市委以此问题线索为着力点,以点带面,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村支“两委”换届风气监督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整肃换届风气。

  二是边巡边改。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交办,做到边巡边改、立见成效。比如,市委巡察组在市住建局下属的市园林绿化局查阅账目时,发现市苗圃主任严重违纪的问题线索,立即交市纪委调查处理。经核查,市苗圃主任朱剑涉嫌严重违纪。据此问题线索深挖,又发现了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岚和市园林绿化局原局长、现任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正佳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

  三是严肃问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市委巡察办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比如,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人社局巡察期间,发现农保科科长王黎明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的问题,立即要求市人社局党组开展调查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经该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其科长职务,对其进行诫勉,并在全局通报。同时,巡察组对该局党组进行了约谈,要求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市委巡察组在碰头研究巡察情况

  着力解决“巡不深、察不透”问题

  问:能透露一下你们的巡察工作下一步的安排吗?

  答:市委第二轮巡察本月就会启动。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市本级全年开展四轮巡察,县市区开展三轮巡察,全市市县两级共36个巡察组今年将巡察155个单位和地区的党组织。

  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深化巡察工作:

  一是上下联动。在选择被巡察单位时,市、县两级巡察部门提前规划,统一部署,有选择性的选定同一系统或同一性质的单位(部门)开展巡察,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市县两级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对有关问题线索一查到底,有效解决“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

  二是多措并举。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巡察,通过“回头看”,进行再巡察、再了解、形成再“震慑”;通过“一托二”方式,加大力度、加快节奏,确保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开展县市区之间交叉巡察,避免人情、关系对巡察工作的干扰;开展机动巡察,发挥“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的灵活优势,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巡察组检查财务情况巡察组检查财务情况

  三是分类管理。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管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和建议参考类”三类标准进行划分。按照“三类标准”分别移交到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严查深挖,对涉及违纪的问题坚决查处,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四是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我们确立了“三到位”的原则。即:领导责任到位,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负总责,书记是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作为牵头责任人。部门责任到位,被巡察单位根据具体任务涉及的范围,确定责任部门,负责具体抓落实。整改措施到位,实行一问题一方案一班子,将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一落实到位,并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值班编辑:雷希 审签: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