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情快报】临澧“2.26”飞车抢夺案告破,“互联网+警务”力量再次彰显

飞车抢夺案嫌疑人到案:悔不当初

“抢夺当天我就看到了临澧公安发布的悬赏通告,心里一直很不安。看到通告的亲朋私下也劝我早日投案。今天来派出所自首,心里反倒舒服多了。”抢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1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人)对常德市临澧县安福派出所民警如是说。

 

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

  3月2日上午8时许,随着张某的到案,“2.26”飞车抢夺案告破。这是临澧县公安局首次利用微信公众号这一新媒体协助破案的成功案例。

案件回顾

飞车抢夺案突发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2月26日11时,家住临澧县安福镇朝阳社区的苏女士(化名)刚出门,便遭遇了飞车抢夺。一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抢得了苏女士的手提包,包中现金财物共计约6000元,所幸苏女士未受到人身伤害。

被抢夺后的第一时间,苏女士向临澧县安福派出所报警。接警后,安福派出所办案人员高效运作,成功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骑乘的摩托车车牌(“7L581”)及其高清头像。但经查,民警很快发现,该车为套牌车。

  新媒体、新作为

 

 

为尽力缩短犯罪嫌疑人转移犯罪所得的时间、抓住破案第一时机,经汇报,办案单位与县局情报指挥中心迅速联合作战,决定发布一则协查通报。案发后5小时,@临澧公安发布了名为“见到此人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的协查通报。

在此则协查通报中,@临澧公安提供了犯罪嫌疑人所骑红色男士摩托车前部车牌(“7L581”)及犯罪嫌疑人高清头像,并公开向全社会悬赏征集犯罪嫌疑人线索。期望能通过发挥自媒体优势,发动、依靠民众的力量,加快案件侦破速度。

协查通报一经发布,受到了极大关注,@临澧公安的粉丝团也发挥了巨大的群众力量。当日阅读量已达18000余人。后经本县级多家自媒体主动转发,传阅量达40000余人。同时,民众对飞车抢夺的犯罪嫌人表示了强烈谴责,并不断有热心群众向安福派出所民警打电话提供举报信息。经过紧张工作,3月1日,临澧县公安局安福派出所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张网以待。

微信发威,嫌犯投案

信息发布后不久,张某的亲友在他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协查通报,随后将该信息转发给张某。面对公安强大的侦查攻势,张某心理压力巨大,惶惶不可终日。经过3天的心理挣扎,张某决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了2月26日飞车抢夺的犯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指认丢弃抢夺物品现场犯罪嫌疑人指认丢弃抢夺物品现场

 

根据张某交代,办案民警已顺利找回受害人苏女士的被抢物品。另外,在该抢夺案中,张某在抢夺得手后的第一时间,根据苏女士手机中存留的个人信息,成功套取了其微信消费密码,并转账10000余元用于消费。

目前,张某已被临澧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