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长沙韶山南路某餐厅,使用需收费1元的消毒餐具。图/记者金林1月13日,长沙韶山南路某餐厅,使用需收费1元的消毒餐具。图/记者金林

  本报长沙讯一元餐具消毒费到底该不该收?2016年12月,《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明确“不得收取餐具消毒费”。在这之前,修正案草案就已经经过了征求意见、听证等一系列程序。其中,关于“一元餐具消毒费该不该收”的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次修正案草案规定“不收费”,省人大代表肖启斌,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认为,消毒餐具是否收费属于市场行为,不宜立法规定取缔消毒餐具收费。

  “到医院打针,使用一次性针头,会收取一次性针头使用费。”肖启斌说,同理,餐饮单位可以收取消毒餐具费,不过必须要事先告知消费者,同时也给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肖启斌举了一个例子。2014年2月12日,一起消费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开庭,原告欧阳某某在被告黄某某经营的岳阳市楼区一家饭店就餐时,被收取了1元消毒餐具费,原告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法院通过调查取证显示,餐厅消毒餐具上有明确的提示“有偿使用,一元一套”,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没有被侵犯,判决原告败诉,“这可以看出,法院认为餐饮企业并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肖启斌说,消毒餐具是否收费属于市场行为,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而应该将选择权交给市场和消费者。

  事实上,关于是否收取餐具消毒费,从修正案草案听证开始,说法就分成了两派。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说,一派是支持在明示消费者的前提下,允许收取,“好处就是可能集中清洗能够更清洗到位,特别是小店子,自己可能清洗不到位”。另一派则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厅提供洁净餐具是义务,所以不应该收费。

  这样的分歧,一直持续到听证会上。吴卫说,最终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明确“取消收费”,是因为“觉得这是餐饮企业的必备条件,从食品安全角度讲,要提高准入门槛”。

  在1月13日的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龙朝阳表示,修正案草案是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民生领域的重要立法之一。目前,修正案草案已经经过一审,接下来将进入二审程序。

  记者杨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