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涉嫌虚构

湖南农户土地被先卖后征 国土局虚报材料6人被停职

  记者在新宁县国土局查阅了08年至2014年新宁县的国土报批材料,发现2010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批的两宗土地,不一样的红线图,两张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上的农户名单却几乎一模一样,焦家垅村有的人名,松风亭村也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记者注意到,在2009年的土地报批材料里,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上,有梽木山村王昌富、夏小平、杨绍广三个人的名字,在2010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批的材料里也有这三个人的名字,但是却变成了观瀑村、扶夷村和松风亭村。记者查阅了新宁县2009年至2014年8个批次的土地报批材料,经过调查核实,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涉嫌虚构。

湖南农户土地被先卖后征 国土局虚报材料6人被停职记者:你为什么要做这么一个虚假的材料?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唐明峰:当时时间紧嘛,后面我们通过调查进行补正,补正哪(那)些真实的都附在我们档案里面的。

  记者:那你一年的时间紧,两年的时间也紧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唐明峰:你再说一遍。

  记者:你刚才说时间紧,2010年时间紧2011年时间也紧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唐明峰:当时,这个事赵主任当时是因为我们省厅对这些材料可能没有要求那么严,我们可能因为它不是必备的。

  记者:既然不是必备材料你为什么要报呢?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唐明峰:可能是画蛇添足了。

  记者:你觉得是画蛇添足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唐明峰:应该是,这个东西是可能是水平有限吧,好吧。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三条规定,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应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是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城市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地籍调查表作为征地报批材料,反映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真实情况。

  法学专家表示,新宁县有关部门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上级部门的审批,相关证件都是无效的,因此而产生的行政行为也同样是无效的,如果土地被违法征收后没有造成太大损失或者土地没有被大范围建设房屋或者使用,这种无效的行政行为应及时撤销,并给予农民相应补偿。与此同时,相关行政人员也应对此事负责、并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而截至目前,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仍然没有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甚至还因为此事被拘留。错误的行政行为何时能得到纠正?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