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
湖南日报9月21日讯(记者 唐爱平 实习生 谢慧娟)为加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今天,省发改委发文,对近两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要求全省发改系统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
1、肖萍,在任郴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经理期间,对本单位通过虚开项目资金、虚列专家费等形式,套取资金用于公司人员发放补贴奖金和走访协调的行为,以及 违规使用公款旅游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2016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 分,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程俊,在任湖南省发改委环资处副处长期间,收受贿赂,2016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许立新,在任衡阳市衡东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016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毛晓明,在任娄底市涟源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滥用职权、收受贿赂,2016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赵宏建,在任衡阳市衡东县发改局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016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欧文,在任怀化市发改委咨询中心主任期间,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并将其中大部分资金集体私分,2016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黎辉兵,在任邵阳市新宁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黎辉兵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新宁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依法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人民币。
8、郭顺国,在任邵阳市隆回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郭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隆回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依法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