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刘旻鑫 何鸽 长沙报道

  9日9日,宁乡男子唐伟(化名)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一条未经核实的图文消息,随后该消息在宁乡当地社交网络上迅速传播,经警方调查该信息与事实不符。唐伟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

  只是觉得好玩,没想到那么严重

  “只是觉得好玩,真的没想到这么严重。”在宁乡县公安局拘留所唐伟告诉记者,9月9日晚11点,他和朋友在KTV唱歌,其间刷朋友圈时,发现一条图文消息。文字内容为:“宁乡步行街……女的要买贵一点的鞋子被老公打死了。女人,努力吧。这就是不赚钱的下场。”并配有图片,图片上三名身穿警服的男子帮助医生将一伤者抬上救护车。随后,他便将图片和文字复制后,一字不落地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很快,这条消息在唐伟的朋友圈中引发关注,很多人纷纷点赞、评论。民警提供的证物中,在唐伟朋友圈的评论栏,很多人询问事情的真伪,唐伟曾回复“真的”。记者注意到,在多条评论中,也有网友质疑该信息的真实性,称图片背景明显与宁乡步行街不符合,而对于这些评论,唐伟没有回复。

  “一共有39条评论,8个点赞。”唐伟称,图片和文字让他震惊,看到事发地为宁乡步行街,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朋友注意身边发生的事情。“直到12号警察找到我,我才晓得这件事这么严重。”唐伟表示,发朋友圈那天,他喝了点酒,所以在没有向朋友询问消息真假的情况下,就转发了。对于是哪个朋友所发,唐伟称自己不太记得了,事发后他查找朋友圈也没找到,“可能是朋友删掉了”。

  宁乡并没有发生过该起案件

  宁乡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刘警官介绍,9月10日,他们接到的线索,在宁乡多个网友的微信朋友圈有图文消息,称在宁乡步行街有男人打死女人的事情。经核实,宁乡并未发生该起案件,图片内容实为9月8日发生在广西陆川县的一则警情,图片中被打女子经抢救,并未死亡,殴打女子的男子也被及时抓捕归案。

  “他(唐伟)在没有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将这件事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并在宁乡地区的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恐慌。”刘警官说,经排查,9月12日晚7点,在新城社区将涉嫌散布谣言的唐伟抓获。对于唐伟复制别人朋友圈消息的说法,刘警官表示,目前调查的结果,唐伟是宁乡地区第一信息源。

  刘警官介绍,唐伟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宁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他提醒市民在上网时,看到假消息或者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不要转发,转发虚假信息后很有可能构成违法。

  传播虚假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说,2013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相对轻微,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刘明律师认为,虽然网络空间是虚拟的,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可能会造成社会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网络空间同时也是受到法律所约束的,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前,应进行相关渠道的核实,否则,发布虚假信息,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