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聘用制

  率先在5所公立医院试点

  湖南日报4月21日讯(记者 周帙恒) 实行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随着《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我省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将实现重大改革。

  近些年来,我省公立医院新进医务人员增多,然而因无法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不到相关待遇,导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因此,本次《实施意见》创新编制管理,其核心是实行编制管理备案制,“核定总额,动态调整”,即编制部门按照现有编制床位和人员编制标准核定人员总额,根据发展需要动态调整。

  同时,现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人员仍按现行办法进行管理,今后新进的人员由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内自主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过渡期内,对备案制管理的新进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实名制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在保障机制方面,备案制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聘用期内由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其他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参保、缴费。

  根据《实施意见》,编制备案制管理的范围为试点医院新进人员(不包括向社会购买服务、临时聘用和劳务派遣的勤杂人员),原编制内人员继续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本次编制备案制度管理改革将先在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湖南中医高专第一附属医院和长沙市、郴州市各1家公立医院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