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30日讯 (滚动新闻记者 文乃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被办了一张借记卡或者信用卡,这样的现象已不是个案。近日记者又接到了投诉,对方称在并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名下多了一张没收到过的信用卡。
  
  针对学生“被信用卡”行为,“建议销卡处理”是银行方面给出的最普遍的回应。但律师表示,银行涉嫌存在强制交易过程。而类似问题屡屡出现,业内也建议学生日常多查询了解金融信息,避免陷入失信状态。
  
毕业多年,名下有张“隐形”信用卡
  
  9月21日,“潇湘晨报晨财经”粉丝小丁给记者留言称,“我要爆料,我名下有张从未见过的信用卡。”
  
  小丁告诉记者,她从来都没有办过信用卡,但近日查看自己的记录发现名下有一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额度仅为500元,状态显示为未激活。
  
  经过仔细回想,小丁才依稀记得,这张卡或许与大学社团填写的资料有关。她于2007年入读湖南长沙某高校,大学有社团办活动,要求学生填写资料。“当时社团为了拉赞助,让同学一起帮忙,说只要填一张单子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问题。”小丁说,可能是在这种情况下她曾经帮忙填过银行的单子,但出于对自身的安全性考虑,她并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而且之后她也从未收到过信用卡,就认为此张信用卡没有办理成功。
  
  小丁说,庆幸的是,信用卡状态为未激活,名下并未产生任何逾期、欠费等记录。只是小丁想不明白,“在我没有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的情况下,为何能办信用卡?为什么我又一直没有收到信用卡?”
  
  9月29日,小丁致电中国银行服务电话,客服告诉她,此卡产生的记录是2008年6月,但由于客户手机号码已经更换,客服不能查询到更多信息,建议小丁去柜台处理。
  
律师:日常多查询了解金融信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人都有过“被信用卡”的遭遇。在维权的过程中,却基本都被敷衍了事。记者针对“被信用卡”的问题问了多个银行,大多数回复都是建议销卡处理解决。
  
  “学生‘被办卡’行为银行涉嫌存在强制交易过程,违反现行金融机构管理法律法规。”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因此学生虽然在校是学生,同时也具备消费者身份,任何机构都不能剥夺其自由选择、公平交易的民事权利。
  
  所以学生可以向银监会、消协、教育多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予以纠正查处。
  
  为何名下被办卡的事屡禁不止?受到侵权的消费者该怎么办?李健律师表示:类似情况屡屡出现,根本在于经济利益驱动和监管失职,建议学生日常去银行查询了解自己的金融信息,另外对其公民信息也应当进行有效保护,防范流失而产生的意外危害。
  
 同类项

  校方与银行方说法不一

    
  在8月26日本报报道的湘潭大学学生被批量办卡的事件中,中国银行东塘支行行长张永洪曾对本报记者表示,银行卡按照合规途径,当时签了协议的,学校经办工作人员有授权委托,也经过上级行批准办理。
  
  不过这些说法,之后在湘潭大学方面却遭到了否认。昨日,记者进入湘潭大学新闻网的“综合新闻”一栏发现,8月27日、28日,9月1日,“党委宣传部”连发三篇稿件论述此事。其中一篇稿件中表示,“根据对方介绍,2011级部分学生的这批银行卡,由该银行业务员通过中介人员办理,从其出示的相关协议及其副本可以看到,该协议书中签字盖章确认处的签名为‘尹宙’,所加盖公章为‘湘潭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核实,我校并不存在名为‘尹宙’的法定代表人,从未授权‘尹宙’代表湘潭大学与中国银行签订任何协议,学校也不存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这一内部机构。中国银行在没有经过我校授权及学生本人授权、在发(开)卡过程中没有尽到严格审查授权与公章义务的情况下,擅自为我校学生办理银行卡,严重侵害了我校及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来校沟通处理学生“被办卡”事件》一文中则指出,8月28日上午,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任晨一行主动来校,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承认其下属支行在没有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由其内部工作人员私自为我校学生办理银行卡的事实”。
  
现象
  
  不打算申请信用卡,却被银行办了信用卡,这种现象曾被形象地称为“被信用卡”。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各银行发行信用卡竞争激烈,银行为了完成开卡及激活率等指标,都纷纷过招,不少信用卡业务员也为了完成指标想尽办法,通过校园社团合作等方式,让学生办卡则是比较快捷的完成任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