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老板: 暴利让我铤而走险

邓玲,女,绰号“欣妍”,是此次跨省酒托案的主犯之一,她负责组织、招募“键盘手”和管理邓美等数十名“酒托女”。

从步入社会开始,邓玲就混迹于各种酒吧、咖啡厅等场所。201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一个姓周的老板,也就是这个“男朋友”将她带入了酒托行业。

起初,邓玲带着周某管理的“酒托女”在大学附近的“啡闻”、“爵士岛”咖啡厅行骗,每天有500元的报酬。

后来,周某联系不上了,而渐渐尝到甜头的邓玲也不愿意放弃这个赚大钱的香饽饽。于是便向自己在酒托过程中认识的王彦明抛出橄榄枝,合伙在市区开了一家叫“红场俄罗斯”的茶餐厅,并组建了一支分工明确、管理有序的酒托诈骗团队。

这个团队里有四类人,即:老板,提供场所;键盘手,负责聊号;传号员,负责传号;酒托女,负责带聊上的男性到咖啡厅或者茶餐厅进行高额消费。

在杭州,邓玲和王彦明主要管理着“键盘手”组织者李嘉伟等和“酒托女”组织者邓美等人,并由他们去招募相关人员。

事后,邓玲则根据被害人消费金额给李嘉伟、邓美各30%提成,李嘉伟再按被害人消费金额的25%给另一“键盘手”组织者唐伟、袁涛等,再由袁涛、唐伟等根据被害人消费金额的10%给其线下的“键盘手”提成。

见有利可图,原本在其他店活动的“键盘手”吴雄月也以“插店”方式加入进来,带自己的“队伍”为“红场俄罗斯”茶餐厅提供酒托服务,店里则给其相应比例的提成。

之后,邓玲、王彦明、吴雄月就形成了三支队伍。各自带着“酒托女”对捕捉到的“猎物”行骗,并将诈骗到的钱依约定比例分配。

2013年1月至5月底短短数月,他们三人伙同李嘉伟等17人分成三组采取上述作案方式,诱骗周某等21名被害人至上述消费场所进行消费,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328288元。

键盘手:网上我们就是“女人”

2013年3月,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郴州市白鹿新村某出租房里有一群年轻人,形迹诡异。接到举报后,苏仙区公安分局立即对举报情况展开调查。

经过两个月的蹲点暗访,警方敏锐地意识到,这很可能是利用互联网信息进行诈骗的地下窝点。

2013年5月27日,苏仙警方决定在郴州、杭州两地同时行动。先后在郴州市白鹿新村和北湖区 燕泉路燕子综合大楼的出租房里抓获李嘉伟、唐伟等人,同时依法从唐伟的租房内提取U盘1个,并从中提取安装的“微信安装包”,内有“后台版摇一摇、模拟器 (W7)可跳过前两步直接安装”等文件。

警方通过调取李嘉伟笔记本中备份的“暴雪”QQ群聊天记录,发现了袁韩、谢新、欧阳建英、唐伟等“键盘手”以虚拟女性身份与男性网友的大量聊天记录。在抓捕现场,公安机关在他们电脑里缴获了三个团伙的电子账本,里面详细记载了每名被害人的电话号码与被骗金额。

原来,这是一起有组织的特大跨省酒托诈骗案件。

2012年4月,辞职后的袁涛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一次和堂兄见面时遇到了李嘉伟,李嘉伟提出 “酒托”的事可以做,只需在家中上网便可以赚钱。于是袁涛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当起了“键盘手”,并与袁韩共同出资购买电脑等作案工具,在郴州市白鹿新村的出 租房内合伙设立用于酒托诈骗的机房。

之后,李嘉伟、袁涛、袁韩分别纠集罗婷、罗飞美、谢新为“键盘手”。唐伟亦另行组建了机房,并纠集欧阳建英、曹两充当“键盘手”,并将“键盘手”骗取到的被害人相关信息提供给李嘉伟,由李嘉伟负责传号。

为逃避警方视线,该团伙的机房租赁期通常只有两三个月,三人各自负责发展、招募、联系、管理各自的“机房”和“酒托”。

他们每个机房都有10多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担任“键盘手”。这些“键盘手”主要通过QQ、飞信、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假装妙龄女子引诱在杭州的男士,然后把该男士信息传给杭州的“酒托女”。

“键盘手”大部分是男性,但在“工作”中,他们被塑造成一个妙龄少女或者富有素质的都市白领形象。他们不但需要知晓高大上的公司法,而且还需要了解接地气的女性话题,如内衣、化妆品等。袁涛说:“为了让别人相信,我们在网络上要彻底成为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