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正文

株洲现有阶梯气价方案将改版 气价拟分三档

A-A+2014年3月27日11:58株洲网评论

  株洲网讯(记者 刘娟)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都要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而我市2012年12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行阶梯气价。新的指导意见指出,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新政解析

  阶梯气价分三档

  价格比为1:1.2:1.5

  《指导意见》指出,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

  《指导意见》中说明,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低收入家庭总体上不会增加生活支出。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以抑制过度消费。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此外,各地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

  株洲落地

  市物价局:

  我市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修改现有政策

  在被问及我市原有的阶梯气价方案是否会调整时,市物价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我市会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修改现有政策,但具体方案还没有出来。新奥燃气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还没有接到过关于调整原有阶梯气价方案的任何文件,“但估计一周后会有相关消息。”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在制定居民阶梯气价具体方案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现状:

  气价分二档,98.6%抽样用户属第一档

  我市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阶梯气价。我市阶梯气价分为两档,每户每年600立方米(金额1470元)以内售价2.45元/立方米,凡超过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售价3元/立方米。

  昨日,记者在新奥燃气公司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天然气民用户31万户,其中使用燃气采暖的用户为4000余户,户均年用气量基本都在600立方米以上。而非采暖户年均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很少,通过测算,目前约有300余户。初步估算,户均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内的用户占了98.6%。

  测算:

  若实施新方案,最高气价或上升0.675元/立方米

  我市原有的第一档气量已经能够覆盖全市90%以上的用户,如果国家发布的新政策规定第一档价格仍为2.45元/立方米,按新政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二档价格应该为2.94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则为3.675元/米,较我市目前的最高气价3元/立方米高出0.675元/立方米。

  相关新闻

  我市实行阶梯气价后 高峰期用气总量有所下降

  阶梯气价制度的初衷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我市试行阶梯气价一年后已经初见成果。

  记者在新奥燃气公司,选取处于全年用气高峰的三个月做比较,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户均用气量在31至43立方米之间,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户均月用气量在30至40立方米之间。新奥燃气公司营业部负责人李彦认为,“对比之下,实行阶梯气价后燃气用量下降了。”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