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记者 刘娟)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都要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而我市2012年12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行阶梯气价。新的指导意见指出,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新政解析
阶梯气价分三档
价格比为1:1.2:1.5
《指导意见》指出,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
《指导意见》中说明,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低收入家庭总体上不会增加生活支出。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以抑制过度消费。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此外,各地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
株洲落地
市物价局:
我市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修改现有政策
在被问及我市原有的阶梯气价方案是否会调整时,市物价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我市会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修改现有政策,但具体方案还没有出来。新奥燃气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还没有接到过关于调整原有阶梯气价方案的任何文件,“但估计一周后会有相关消息。”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在制定居民阶梯气价具体方案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现状:
气价分二档,98.6%抽样用户属第一档
我市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阶梯气价。我市阶梯气价分为两档,每户每年600立方米(金额1470元)以内售价2.45元/立方米,凡超过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售价3元/立方米。
昨日,记者在新奥燃气公司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天然气民用户31万户,其中使用燃气采暖的用户为4000余户,户均年用气量基本都在600立方米以上。而非采暖户年均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很少,通过测算,目前约有300余户。初步估算,户均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内的用户占了98.6%。
测算:
若实施新方案,最高气价或上升0.675元/立方米
我市原有的第一档气量已经能够覆盖全市90%以上的用户,如果国家发布的新政策规定第一档价格仍为2.45元/立方米,按新政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二档价格应该为2.94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则为3.675元/米,较我市目前的最高气价3元/立方米高出0.675元/立方米。
相关新闻
我市实行阶梯气价后 高峰期用气总量有所下降
阶梯气价制度的初衷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我市试行阶梯气价一年后已经初见成果。
记者在新奥燃气公司,选取处于全年用气高峰的三个月做比较,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户均用气量在31至43立方米之间,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户均月用气量在30至40立方米之间。新奥燃气公司营业部负责人李彦认为,“对比之下,实行阶梯气价后燃气用量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