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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人员患艾滋 与多人发生关系 衡阳4人造谣被拘

2018年09月12日 10:13 衡阳市公安局 

  总有些人嫌生活太平淡,想找点刺激。近日,单某胜等4人在网上捏造、传播有关艾滋病的谣言,一时间引发了很高的社会关注度,是不是很刺激?!

  然而,还有更刺激的——目前他们4人已经“组团”住进了拘留所!

  近日,网上微信群、朋友圈疯狂转发一段关于“新塘镇沁园房地产售楼人员邓某查出艾滋病,并与多人发生关系”的文字,引发了很高的社会关注度。

  2018年9月4日,文中提到的当事人“邓某”,持在衡东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未携带艾滋病病毒检测报告书到衡东县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在网上捏造关于她的谣言。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9月8日,在市县网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的身份,随后,分别在衡东县洣水镇、新塘镇抓获了违法行为人单某胜、廖某晶、向某燕、谭某等4人。

  经查,9月3日上午11时许,单某胜因闲着无聊,编辑了一段“新塘沁园售楼部美女查出艾滋病,并和多人发生关系”的文字发送至微信群。

(单某胜手机微信图片)(单某胜手机微信图片)

  廖某晶从朋友那得知此消息后,臆断文字中所说的美女就是“邓某”,于是廖某晶从熟人那里要来“邓某”的照片,在文字中加上名字并配发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朋友向某燕,向某燕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又转发给谭某,后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引起大量传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恐慌。

(廖某晶手机微信图片)(廖某晶手机微信图片)

  经询问,单某胜等4人如实交代了其捏造事实发送及转发至微信群及朋友圈的违法事实。目前,单某胜等4名违法行为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些个小年轻,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在网上“兴风作浪”,最终被自己带了“笼子”。

蜀黍提醒

  郑重提醒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切勿捏造、听信、传播谣言,否则,你将成为蜀黍的下一个“目标”。

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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