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气前夫只分李湘半套别墅
而李厚霖不愧为钻石大亨,他将一颗来自南非普列米尔的重达三克拉的罕有粉钻戴在新娘李湘手上。据说彩色钻石极为稀有,十万颗宝石级的钻石中才可能有一颗彩色钻石,而粉色钻石更是极为罕有。这颗三克拉的粉钻婚戒,由法国著名设计师Kenneth Cole设计,简洁中将钻中极品——粉色钻石的浪漫与高贵演绎到了极致。为了铭记李厚霖与李湘相识的日子,李厚霖还特意要求工艺师特别在戒指上铭刻了6.16这个有纪念意义的数字。
所以他们离婚时,肯定大大小小的钻戒,李湘是应有尽有了。
不过,李湘虽然有千万身家,但与亿万富翁离婚,大家关心的是她能否分得一份而“离婚致富”呢?根据《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夫妻双方婚前的各自财产属个人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其归属;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属于共有财产,但也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离婚时根据约定划分。嫁入“豪门”前,按惯例,女星们都会与富翁签定财产约定协议,所以,李湘分得一笔财产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但是07年记者采访李湘的时候,她说不存在财产的问题。机场辅路的别墅,是我自己买的,我已经在那里住了4年了,现在还住那里。另外一套别墅是我们一起合买的(注:这套别墅因加装阳光房,2006年6月在装修时,物业与装修队还发生了纠纷),现在是一人一半。没有人住,再没有其他任何财产(分割问题)。
李湘透露,决定离婚时爸爸妈妈不愿意,“他们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女儿这样,后来我给他们讲了一些情况,他们也没有过多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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