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人为的法律限制,并不能改变日本社会长期的性观念,因此,这样的法律也就成为日本少见的被阳奉阴违的法律。在日本街头,并不难找到公开出售没有马赛克遮挡录像的店铺,走在大阪梅田东町或者东京池袋这样的“准红灯区”,随时会被拉客的女郎或皮条客拉住,而卖淫的价格都是可以公开讨论的。
更多的时候,日本人还是选择“给法律面子”的办法。日本的色情服务五花八门,例如著名的“水贩卖”,是一种公开的色情服务——名义上顾客交款购买的并非妓女的服务,而是贵达一万一杯的矿泉水;禁止卖淫行为的结果是很多妓院提供变态的服务,因为现有法律针对的只是人类正常的性行为,一些变态的性行为法律没有规定,也就不能禁止;公开的色情表演也是允许的,理由十分古怪,因为表演的只能是女星,男人不能参与——按照日本人的解释,法律规定不允许暴露性器官,但女性性器官在身体内部,所以女性进行色情表演并不违反法律,如果是男人表演则属于违法。日本的法律执行机构对此居然真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日本式的思维方式有时不免令人抓狂。日本人在社会上一向以循规蹈矩著称,这种做法,或许就叫“循规蹈矩的疯狂”吧。
说起来,日本的色情业,每年纯收入将近1,000亿美元,占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1%以上,如果加上相关服务行业的收入,是日本经济举足轻重的支柱。就因为这个原因,日本政府也无法严格执法,杀掉能够下金蛋的老母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