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7月30日电(通讯员 彭瑾瑜)派出所,在老百姓眼中往往是很安全的地方,犯罪份子都不敢在那里撒野,但是家住湖南省株洲县太湖乡的谭某却不这么想。在派出所办事的时候,他趁派出所长办公室无人,大胆行窃,结果很快付出了代价。2012年7月30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谭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谭某系株洲县人,2006年和2010年曾先后因抢劫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2月9日10时许,谭某到株洲县淦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因派出所民警外出处警一楼办证室没人,谭某便到派出所二楼找民警,见所长办公室门未上锁,便进入所长办公室内的卧室。他看见电视机柜上有一棕色手提包,便趁派出所二楼没人,打开手提包,发现包内有3万元人民币,于是“顺手牵羊”,将钱款盗走。据派出所介绍,被盗的3万元系派出所长为装修自家房子,用来购买装修材料的钱款。
2012年5月8日,谭某因形迹可疑在株洲市荷塘区石宋路被公安民警带回派出所问话,在谈话的过程中,谭某主动交代了其盗窃派出所所长3万元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