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了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时间表,要求两年内全面公开。
7月26日至27日,我省13个省级部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各自201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此举标志着我省迈出了公开“三公”经费的第一步。本报记者杨杰妮 实习生刘颖 长沙报道
事先没有任何预告,也未召开新闻发布会,7月26日,多个省级部门集中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各自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截至昨日,包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内的13个省级部门“晒”出了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处长蒋新建表示,其他的省级部门今年不会公开,要明年才会继续公开,分步推进。
明确要求公开“三公”经费
早在去年,湖南省推行部门预算十周年座谈会上,就已经透露在今年将公开省级部门“三公”经费。随后,湖南将“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 政经费公开”列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8项年度重点工作之一。5月4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中, 明确要求“集中公布上年度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分项决算数及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分项预算数及合计数”。同时,实施意见还规定, 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细化到“项”级科目。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省长助理袁建尧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