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王力夫 胡淋伟 文/图
轮流扛着劫来的近6斤重、价值8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寸步不敢离身,姜文兮、姜波堂兄弟钻进宁乡县黄材镇山坳里,藏匿整整12日,以野果和偷食红薯充饥。落网时,黄金首饰依旧锃锃发亮、毫发无损;两兄弟嘴唇干裂,每人身上掉了10多斤肉。
2011年12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11·25”宁乡金店抢劫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姜文兮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了该案的一些细节。
四青年打劫黄金近6斤
2010年11月25日,湖南宁乡县发生近十年来最大的金店劫案,失窃点是玉潭镇人民中路张万福大金行。
4名80后和90后小伙持枪抢劫金店,作案时长不足2分钟,打劫黄金首饰近6斤重。当这样一组数据罗列在公众面前时,不难令人猜测“这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犯案”。
最初,姜文兮、张胜强、姜波、肖勇4人在深圳务工。去年11月,年关将至,26岁的姜文兮提议劫金店“搞点钱过年”,张胜强、姜波、肖勇(3人均为90后,均为21岁)对此表示赞同。经张胜强回宁乡县踩点后决定,目标锁定于人民中路张万福金行。随后,他们从宁双、黄强手中购得两支自制手枪,张、肖各持一把。为顺利实施抢劫,四人从网络上寻找相关视频观看,反复模拟抢劫过程,并在另一被告人姜利国家中演练“抢金店”一幕。
11月25日中午12时50分,张胜强、姜波、肖勇直冲张万福金店黄金柜台,张、肖各持自制手枪威胁柜台工作人员,姜波用铁锤砸烂黄金柜台玻璃,卷走柜内黄金手圈、项链、耳环等首饰200余件。姜文兮在店外用盗来的黑色套牌轿车接应,4人驾车逃离现场。整个抢劫过程只有1分55秒。经价格鉴定,被抢黄金首饰合计重量2825.542克,价值873528元。
让劫匪意料不到的是,在抢劫过程中,市民杨国华和杨坚挺身而出。为阻断歹徒去路,两人毅然驾车撞向作案车,致劫匪车引擎盖凸出,车轮胎爆裂。4人不得不弃车分头逃窜,姜文兮、姜波背着装满黄金首饰的黑色皮包,逃至宁乡县黄材镇的山坳中藏匿。根据杨坚、杨国华提供的劫匪资料,公安机关全力追捕,当日在安化县将张胜强捉获。参与作案的肖勇、姜利国等人在其家人的敦促下,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唯有姜文兮、姜波兄弟迷途未返。
兄弟逃亡潜入舅母家偷食
逃亡3天后,姜氏兄弟决定冒险去吃一餐饭。目标定在山腰上姜波舅妈刘某 (后因包庇被拘留) 家。11月28日凌晨3点多,刘某正在酣睡,突闻窗外有人呼叫“大舅”,刘某听出是姜波的声音,恐慌之余又心生一点怜悯。未等刘某回过神来,姜波和姜文兮已翻窗潜入客厅。刘某准备报警,手机被抢走。“我劝他们自首,他们讲‘自首也没用’。他们要吃饭,家里没有,我就给他们下了面条。”据刘某提供给检方的证言显示,临行前,姜波在刘某家楼梯间扶手处拿了一件舅舅穿的衣服,“姜波拿了一双烂棉鞋,姜文兮拿了一双黄鞋子,还把饭桌上一碗萝卜条端走。”
12月2日,姜文兮打电话要家人送衣服和食物到姜波外婆家。经商议,姜文兮母亲金美玲与姜波父亲姜国宗(另案处理)送了衣服和一部装了新卡的手机过去,内附一张警示纸条,上面写有“1522011××××这是新号码,打这号码,刚买的,两只手机都不受任何影响,另外,路面上经常有警方出入,如果是关机,不必乱打,切记”。4日凌晨1时许,两人取走上述物品。
12月4日,见警方搜捕行动没有进展,姜文兮用152新卡给叔叔姜国强打电话求救。“他们说,躲在山里又冷又饿,想跑出去。”姜国强遂联系姜文兮老婆胡某,叫人从深圳开车接两个侄儿“出山”。这个准备开车前去接应的人是孙某。据孙某提供给检方的证言显示,11月26日晚8点,胡某打电话向他求救。他这才打开网站了解到“11·25”抢劫大案,网上已贴有通缉姜文兮和姜波的照片。12月4日晚,受胡某之请求,孙某前去接姜文兮和姜波“出山”未果,被警方抓获。为顺藤摸瓜追捕两名逃犯,警方出动围山搜捕者一度高达2000人。12月6日清晨,逃亡12日后,饥寒交迫的姜文兮和姜波心怀侥幸走下山头打探情形,被警方逮个正着。11时50分,搜捕人员发现姜氏兄弟时,他们两腿打踉跄,站立不稳。
“一袋黄金敌不过一袋红薯”
无人知晓姜氏兄弟12天山中藏匿生活是怎样的。事后,他们告诉记者,“饿了找野果吃,或偷南瓜红薯充饥。晚上睡山洞,白天把潮湿的衣服挂在树上晾晒”。
12月13日下午,长沙中院在宁乡法院开庭宣判宁乡金店抢劫案。上百名市民前来听审,刑事审判庭旁听处座无虚席。“一袋黄金终究敌不过一袋红薯。”记者听到有市民感叹。
当天下午,8名被告押至庭前,多名家属失声痛哭。背朝旁听席的被告不时回头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亲人。姜文兮母亲金美玲因窝藏罪亦站在被告席前,不时掩面哭泣。最后法院宣判,主犯姜文兮、张胜强、姜波、肖勇分别犯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5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姜利国、黄强、宁双、金美玲分别犯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运输枪支罪、窝藏罪被判处4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分享到:
长沙市第二届“人民满意警察”、“拥警模范市民”评选,请为您心目中的满意警察拥警市民投上一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