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杰妮 实习生姜应满 长沙报道
只要给钱,就能将药品质量层次提高。在2009年至2010年一年时间内,湖南省药检所原副所长梁建宁通过为药商夹带资料进标书,进而变更药品质量层次的手段,先后受贿近40次,收受他人贿赂近80万。目前,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以梁建宁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已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
秘密摸查牵出贪官
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在湘雅二医院卖到213元——“天价芦笋片”事件暴露出药品市场诱人暴利背后的利益链。这也让芙蓉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柳戈青和他的同事们敏锐地嗅到了药价虚高背后,药品监管人员中可能存在的滥用职权问题。对此,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他们对湖南药品市场展开了秘密摸查。而与此同时,2010年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全国各地的药商频繁出入湖南,希望最终自己的药品出现在中标公示名单上。
在秘密接触的过程中,柳戈青和同事们不时可以听到有药商抱怨,“湖南市场太难进入”,“有人卡得严,不给钱就不让进门”……最终,在经过8个月时间的初查后,线索逐渐明朗,所有信息反映的目标都指向了一个人——时任省药检所副所长梁建宁。
给一两万就提高生理盐水质量层次
目前,湖南省药品通过网上招标进行集中采购。药品想要进入招标平台,首先要获取卫生厅发放的许可证;然后,为了能够卖个好价钱,药商必须在标书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提高药品质量层次。梁建宁所负责的,就是全省参与招标的药品进行质量层次审核。
据柳戈青介绍,梁建宁可以算得上湖南药品行业的专家。根据《湖南省公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药品质量层次共分为4个级别。第四质量层次为GMP,记5分;第一质量层次为专利药品、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国家一类新药,记30分。想要提升药品层次,必须在规定的统一截止时间之前,将所有资料备齐递交。如果过了截止时间,药商又还想交资料,那么梁建宁就是关键人物。
经芙蓉区检察院侦查查明,梁建宁在担任湖南省药检所副所长和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0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近80万元。另外,梁建宁利用其负责药品质量层次审核的职权,违反规定为药商夹带资料进标书,为其变更药品质量层次,使得相关药品得以审核通过、中标,造成了恶劣影响。据介绍,通常像麻醉剂、生理盐水这样的普通药品,药商只要给一两万,就能将质量层次提高。
一年内受贿达30余次
由于之前已基本将所有证据查清,芙蓉区检察院在12小时内突破了梁建宁口供。据了解,仅2009年至2010年一年时间内,梁建宁就接受了40人的行贿。案发后,梁建宁的妻子从家中拿出了30多万现金和近50万存款,送到了检察院。目前,所有赃款已全部被追回。
这是芙蓉区检察院第一次直接初查、未使用纪委双规手段、在法定的传唤时间内突破口供的渎职案件。目前,芙蓉区检察院以梁建宁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已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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