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 经卫生部门注册备案的医师最多能在3家医院开展诊疗活动。近日,省卫生厅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下发了《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执业医师行医进行规范。该《办法》暂行期两年,《办法》实施范围为省部直医疗机构及株洲、衡阳。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高纪平介绍,目前,我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医疗机构与地区为省部直医疗机构及株洲、衡阳两个地级市,符合相关条件的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在2至3所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医师已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最多只能注册3个执业地点。
《办法》同时明确了下列情况不属于医师多点执业范畴: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经医疗机构批准的会诊、进修、学术交流、义诊、急救出诊、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
■记者 张春祥
实习生 覃路莹 眭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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