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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21日将听证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2012-05-06 09:29:59

  本报5月5日讯(记者 肖建生)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21日上午在长沙市金源大酒店举行,省物价局今天就有关听证方案发出公告。

  通告说,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我局拟定了《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是执行范围,全省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二是分档电量及电价,拟按户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80%和95%覆盖率测算,我省居民用电户每月分档电量一档为120度及以下,二档为120度以上至210度,三档为210度以上。从我省实际出发,我局拟定两种方案:方案一:不分季节。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60度以内,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60度以上至270度,每度电价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70度以上,每度电价提高0.3元。方案二:分季节。将1、2、6、7、8、12月设为冬夏季,其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增加50度;春秋季为3、4、5、9、10、11,其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减少50度;

  三是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10度;

  四是对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五是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如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改造,改造和安装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

  《相关链接》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0名)

  1、消费者(9名):衡阳市技术监督局李萱、长沙市江蓝机器有限公司许崇茂、湖南旅游汽车总公司江大海、衡阳市天马山居委会刘义健、长沙市迎宾路185号谢晓青、岳阳市云溪区胜利西路书香街36号丁先光、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天马村4组王家菊、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杨骐铭、郴州市红星路5号赵铁林。

  2、经营者(2名):省电力公司苏跃、长沙电业局罗立平。

  3、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华能湖南分公司黎明。

  4、专家、学者(2名):湖南大学姚建刚、长沙理工大学叶泽。

  5、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6名):省人大财经委文富恒、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吴金明、长沙市岳麓区政府匡利娥、省消费者委员会李镜亮、省发展和改革委李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张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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